泾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人力资源管理股)
发布时间:2024-04-24 08:25
来源: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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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股(人力资源管理股)
1.拟定全县就业规划、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办法,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
2.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3.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相关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贯彻落实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办法。
4.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6.承办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7.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并实施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
8.拟订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9.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负责职业能力建设相关统计和分析工作。
办公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室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主要负责人:周道鹏
办公室电话:0563-503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