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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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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水工程安全运行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27 10:00
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水工程安全运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7 10:00 来源:泾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宣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1号令及当前汛情,为有效应对强降雨的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山洪灾害易发地区要落实镇、村两级包保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巡查、监测水情、汛情;确保山洪灾害避险、转移路线宣传到户到人。对山洪灾害威协区、沿河低洼洪水影响区认真落实好市防指1号令相关要求。

二、严格执行水工程按制运行方案。水库“三个责任人”坚持在岗在位、水库管理责任人24小时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并按照安全度汛的要求严格控制水库汛限水位;河道险工要段严格落实防汛预案,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和工情,加强巡堤,确保正确应对可能发生的汛情;桃花潭镇应加强圩堤巡查,确保排水设施正常、安全运行。

三、切实加强“过水路面”安全管控。各乡镇要加强“过水路面”安全值守,过水路面漫水时严禁行人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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