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公安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公安局>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330E/202107-00066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泾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迁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09 16:07
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迁出))
发布时间:2021-07-09 16:07 来源:泾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事项名称

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迁出)

设定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五章第三十二条

《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第54

业务简介

大中专学生户口迁出

关键字排序

大中专学生,户口,迁出

流程简介

线上流程

1、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APP开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APP,在左上角选择宣城在便民服务栏目选择户政治安菜单选择宣城户政全程网办菜单点击进入实名认证成功后系统提示并自动跳转户政办事页面选择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升学迁移迁往省外提交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民警审批,通知用户审批结果用户可选择邮寄或者自取方式完成办结操作。

2、皖事通APP:皖事通首页左上角地市选择宣城市搜索框输入宣城户政进行搜索,选择便民服务下面的宣城户政全程网办菜单授权同意使用,点击允许进入宣城市户政全程网办所有户政业务菜单页面选择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升学迁移迁往省外提交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民警审批,通知用户审批结果用户可选择邮寄或者自取方式完成办结操作。

线下流程

申请: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

受理:派出所户籍窗口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

办结:窗口申请的可当场办结,领取居民户口簿。

必备资料

1、新生录取通知书;

2、迁移人《居民户口簿》

3、入学通知书和学校证明(在校期间需迁移户口的提供)

办理途径

窗口办理、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APP办理、皖事通APP办理

限制条件

1、在校期间需迁往外省学校的,需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同意入户证明;

2、被军事院校录取的新生,属于现役军人的,凭新生录取通知书注销户口;不属于现役军人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