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宣城市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8-05 17:45
来源: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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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宣城市民营企业破格评审
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工作方案
根据宣城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1年度宣城市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申报条件
宣城市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宣城市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工程师资格标准条件》执行,破格评审申报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二、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1.委托评审函1份(由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出具);
2.《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
3.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1份(2000-3000字,三号宋体打印);
4.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来的个人(或企业)业绩、论文材料。学术论文复印件,应包含刊物封面、刊号、目录、论文全文等内容;业绩成果相关材料应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业绩成果有关鉴定材料(不便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5.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业绩、水平的补充材料(根据实际自行提供);
6.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
其中,《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可在宁国市人社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双面印制不装订),其余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幅、单面印制。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申报材料袋一律采用无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正面注明申报者姓名、工作单位、申报职称、申报专业、联系电话。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规范整理并提供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报送。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破格申报评审材料须在单位公示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地人社局审核,由宣城市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各县市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规范操作、认真审核,材料不合格不得上报。
各县市区民营企业破格申报评审材料经所在地人社局审核后,由各县市区人社局统一送至宁国市人社局(宁国市人民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563-4028229,4036684。
宣城市直民营企业破格申报评审材料直接报送至宣城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609室,联系电话0563-3010256)。
民营企业破格申报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每位申报人员收取评审费用260元(其中:职称评审费160元,面试答辩费100元)。
附:1.《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2.《宣城市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工程师资格标准条件》
3.《2021年宣城市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工程师情况汇总
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