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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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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5605798/202107-0008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剑:解读《泾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26 15:30
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剑:解读《泾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26 15:30 来源:泾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剑就《泾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解读,并接受媒体专访,回答记者问题。

问:请您介绍一下《泾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剑:随着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区域化发展,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提升农产品产后降损增效、冷藏保鲜和商品化处理能力有较大需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2020年我省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2021年继续深入实施城乡冷链物流建设行动,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建设。

据调研摸底,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整体规模仍然不足,亟待补齐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短板。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市﹝2021﹞74号)和《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宣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宣城市2021年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农办﹝2021﹞5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制定了本方案。

 

问:请您介绍一下《泾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工作目标

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剑:围绕鲜活产品,聚焦新型主体,相对集中布局,标准规范引领,农民自愿自建,政府以奖代补,助力降损增效,全面推进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推动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显著提升,促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更加顺畅、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更好满足城乡居民需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提高农民收入提高有力支撑。

 

问:请问《泾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支持哪些品种

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剑: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我县地方优势特色种植品种茶叶。


问:请您介绍一下《泾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

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剑:2021年,全县支持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0个。

 

问:请您介绍一下《泾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支持对象及补助标准

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剑:本《方案》的支持对象: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标准: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问:请您介绍一下《泾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剑: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密切沟通配合,健全工作机制,科学确定实施区域,强化信息手段运用,加强全过程管理。二是加大政策支持。统筹用好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开展设施建设。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三是高效使用资金。县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按程序和标准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加强与中央财政及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支持项目的衔接,区分重点、统筹安排,避免交叉重复。四是严格风险防控。建立设施建设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开展廉政教育。县农业农村局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农民群众举报,对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