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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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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文字解读】就业局对《失业保险待遇政策》进行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04 16:15
【文字解读】就业局对《失业保险待遇政策》进行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04 16:15 来源: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依据和背景

《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26号);《关于展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66号)、《关于展开宣城市省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19188号);《关于完善失业保险政策的通知》(皖人社发【201135号)、《关于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61号);《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37号);《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

 

二、制定政策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了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全方位、多层次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同时对企业实行减免失业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返还,减轻企业用成本,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少裁员或不裁员,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政策起草过程

 

失业保险对参保的个人予以适当补助,加发求职补贴、价格临时补贴,从而让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

 

四、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失业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确保参保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失业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失业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政策的主要内容

 

1、建立专项基金

2、建立专管机构

3、健全对失业员工的管理和服务

 

六、创新举措

 

主要内容有:我县对失业人员的补贴标准为每月1242元;按照规定给予失业人员发放首月1000元的求职补贴,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且积极开展招聘会,为全县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七、政策的保障措施

 

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领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给予代缴职工医疗保险;领金期间生育、死亡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生育补助金、丧葬金及抚恤金;领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失业保险补贴;创业成功并且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5000元的创业成功补贴;

 

各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进行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各项财政补助、补贴标准测算和调整工作,做好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经办服务等工作。

关联文件:

失业保险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