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1号
代表建议的复函
吴宗保代表:
您提出的《将雅园东区门前人行道降坡整平利行的建议》(第5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李村路至谢园路人行道坡度较大问题,我局已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据了解,该工程为安徽绿宝房地产开发集团代建,目前尚未经过规划核实,在下一步规划核实阶段,我局市政管理部门将督促绿宝公司进行整改。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泾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366548
2021年7月2日
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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