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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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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728W/202108-0006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1号 代表建议的复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19 15:38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1号

代表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1-08-19 15:38 来源: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31

代表建议的复

 

吴宗保代表:

您提出的《将雅园东区门前人行道降坡整平利行的建议》(第5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李村路至谢园路人行道坡度较大问题,我局已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据了解,该工程为安徽绿宝房地产开发集团代建,目前尚未经过规划核实,在下一步规划核实阶段,我局市政管理部门将督促绿宝公司进行整改。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泾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366548

2021年7月2

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