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7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程刚代表:
您提出的《再提“江心洲公园”建设管理的建议》(第107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泾县青弋江江心洲公园建设工程位于泾县泾川镇水西社区,占地面积90公顷,园区入口停车场、道路及湿地占地19公顷,总用地109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停车场、混凝土道路、游泳湖、网状园路、桥梁栈道、绿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等。该项目为泾县城镇化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EPC项目)确定工程,于2016年8月1日正式开工,2018年初完成园区内可建设内容。2019年汛期,江心洲公园遭遇洪灾受损,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安排施工企业对水毁项目进行了修复,并于2020年4月份完成全部修复工作。
2020年汛期,江心洲公园再次遭遇洪水冲刷,导致园区内绿化、栈道、智能化设施、路灯、给水排水管网等严重损坏,并留存大量垃圾、泥沙、倒塌树木,我局安排人员进场应急清理,清除园路泥沙、倒塌树木。经测算,水毁设施及树木维修重植费用近两千万元。
经了解,2019年城区洪水最高水位未超设防水位、2020年仅超警戒水位0.8米。洪水期间,公园内的树木、桥栏杆、栈道等设施阻水严重,对泄洪影响大,暂未对水毁设施进行维修。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县政府意见,按照工程实际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完成决算审计工作,招投标、合同、验收、决算、审计等资料移交城建档案室统一管理。同时会同泾川镇、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研究该公园定位与管护方案,提请县政府同意后实施。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泾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366548
2021年7月2日
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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