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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108-00027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疫情防控】泾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8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20 11:59
【疫情防控】泾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8号)
发布时间:2021-08-20 11:59 来源:泾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构建免疫屏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本县居民实施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中心、各乡镇党群便民服务中心、医疗机构、交通站场、宾馆酒店、民宿农家乐、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旅游景区、电影院、文化体育及娱乐休闲等场所全面实行“二码”联查。

二、全县各类场所要在入口醒目的位置张贴“二码”联查公告,要明确专人对进入人员查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对无“健康码”、未接种新冠疫苗的本县人员,要逐人登记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居住地等信息后方可进入,并动员其接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原则上无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的本县人员不得参加。

三、设置“二码”流动查验点,组建查验志愿者服务队伍,在全县重点场所进行“二码”查验工作。

四、老年人或无智能手机人员进入公共场所须出示疫苗接种单位发放的纸质接种凭证,无纸质接种凭证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原接种点办理(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或因身体原因需暂缓接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医疗证明等材料前往泾县医院分院(地址:泾县桃花潭中路116号,联系方式:0563-5035003)开具接种禁忌证明或者暂缓接种证明,进入公共场所时须出示证明。

五、全县各类场所及流动“二码”查验点将未接种新冠疫苗的本县人员登记信息表每日报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汇总统计后推送县疫控办。县疫控办每日将未接种新冠疫苗的本县人员信息分发到所属乡镇,各乡镇要第一时间核实信息,了解人员未接种原因,并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接种工作。

六、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将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今后凡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需要集中隔离的,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的人员,隔离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其自付。

七、本县居民出入公共场所时要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及流动查验点落实“二码”联查要求,同时为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请无禁忌症而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居民尽快接种。


泾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