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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108-00038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严厉打击破坏疫苗接种工作秩序行为的通告(第9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24 15:21
关于严厉打击破坏疫苗接种工作秩序行为的通告(第9号)
发布时间:2021-08-24 15:21 来源:泾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当前,在全县广大居民的积极配合和各级各部门的组织推动下,我县第一剂次疫苗接种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但近日发现,有县外人员到泾县组织接送我县群众到外地接种新冠疫苗,并承诺给予奖励补助。异地接种不仅安全风险隐患大,而且对我县疫苗接种工作造成极坏影响。为维护我县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良好秩序,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泾县常住人口非特殊情况一律在本地进行疫苗接种,以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有效。凡在外地接种疫苗出现异常反应及接种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由接种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凡参与组织、宣传、接送,联系到县外接种疫苗行为,扰乱我县疫苗接种工作秩序的人员,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会同交运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三、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已成立打击破坏疫苗接种工作秩序行为专项工作组,现面向全县广大居民征集线索,实施有奖举报。如有发现县外人员到泾县组织、接送我县人员到外地接种的,均可举报,经查实后奖励人民币1000元,奖励由县疫控办按照第一举报人认定发放,并对举报者个人信息保密。

  举报电话:110


泾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