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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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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应急局解读《泾县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12 09:27
应急局解读《泾县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12 09:27 来源:泾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0年6月16日,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中国地震局联合印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及创建标准,明确要求“在各级减灾委员会组织领导下,地方应急管理部、气象、地震、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日常管理工作”。
    2021年3月25日,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消防救援总队下发《关于做好 2021 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推荐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建工作与今年开展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机结合,扎实推进我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2021年4月29日,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宣城市气象局、宣城市地震局、宣城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宣城市2021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应急、气象、地震部门、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加强会商沟通,实现防灾减灾资源共享;继续加强与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沟通协调,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努力形成强大合力。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清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统筹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做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三、起草过程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精神,加强我县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升全县减灾能力,从2021年4月初开始,开展《实施方案》起草工作。泾县应急管理局、泾县气象局、泾县科商经信局、泾县消防救援支队认真学习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中国地震局联合印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及创建标准、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消防救援总队下发《关于做好 2021 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推荐工作的通知》,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宣城市气象局、宣城市地震局、宣城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宣城市2021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初步形成《实施方案》起草架构,在认真借鉴学习其他市县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优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社区考察、实地调研、开会研究等基础上起草了文件初稿,于2021年5月31号局党组会议审核通过。
    四、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基层社区机制建设,完善防灾减灾工作制度,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修订完善各类灾害预案,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业务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各类灾害应急演练,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基层社区在防灾减灾工作中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基层社区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五、主要任务
    主要包括组织管理、风险评估隐患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建设、预案编制与演练、宣传教育、乡镇和社区减灾等10个方面45项具体创建内容,并配套制定管理工作指引、创建标准、验收评分参考表,其中,管理工作指引六个章节,主要明确编制依据、各级部门职责、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日常管理等;创建标准主要细化社区创建综合减灾社区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要素。
    六、创新举措
    不断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参与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以奖代补,保障经费。在创建工作中获得全国综合灾示范社区标的社区,每个社区补助3万元。获得全省综合灾示范社区标的社区,每个社区补助1.5万元。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全区符合条件的社区积极参加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深入社区进行工作指导,谋划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现场会,学习示范社区先进经验,完善创建社区的硬件和软件资料,确保全面完成2021年全区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