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县供销社组织修订了《泾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为确保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8月10日我社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截止征询结束之日即2021年8月10日,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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