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确保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现就《泾县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2021年10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邮箱:3096881326@qq.com
2、邮递信件: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苏红东路201号),邮编:242500。
联系人:冯温娟 联系方式:0563-5022270。
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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