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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107-0005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部门负责人解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俊中解读《泾县县级建设用地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01 10:10
【部门负责人解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俊中解读《泾县县级建设用地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7-01 10:10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我县出台了《泾县县级建设用地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让我县广大市民朋友了解该方案,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何俊中对该方案进行解读。

一、决策背景

土地资源是一种稀缺资源,为了提高我县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执行的前瞻性和精准度,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更好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泾县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县级建设用地项目储备库(以下简称“储备库”)。

二、决策依据

根据《安徽省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皖政办秘〔2018〕226号)》、《泾县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精神,起草制定泾县县级建设用地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建立储备库制度,有利于提高我县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执行的前瞻性和精准度,有利于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更好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保障县域重点项目有地需求早日落地开工建设。

四、主要内容

一是用地项目申报入库基本原则。坚持“用地指标跟着项目走、能耗指标跟着项目走、生态红线优化路径走”的原则;坚持申报审查原则,申报用地项目的主体(即用地项目申报单位)为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申报的用地项目须按照泾县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坚持准入管理原则,经申报批准进入储备库的建设用地项目,按照“轻重缓急”,依次安排使用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是明确用地项目申报入库相关条件。要求符合泾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等六项基本条件,尤其对县委、县政府和县“五大会战”指挥部以及列入县发改委重点项目库确定的重点用地项目、符合入库条件的乡村振兴类用地项目以及通过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会的用地项目优先保证入库,以及县委县政府认为需要纳入到储备库的其他用地项目。

三是明确申报入库工作流程。首先由申报主体进行申报,经县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书面会审同意的,由县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拟申报用地项目的成熟度,形成排序方案,经县联席会议会商确定、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纳入储备库。

四是明确入库项目组卷报批工作安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入库项目的排序统筹组织编制用地报件,根据上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和我县处置存量用地、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所获指标情况,成熟一个、报批一个,对安排的用地项目因项目成熟度或不再投资等问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用地组卷资料的,报县政府同意后清理出库、不再安排其建设用地指标,储备库中其他报批条件成熟的用地项目依次递补。

五、保障措施

为保障我县建设用地指标管理,按照储备库办法要求,申请用地项目自取得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未供地、12个月内未开工的,暂停安排用地项目申报单位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直至其整改到位;对未经允许擅自改变项目且挪用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等量扣减次年该地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全县统一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信息台账,对建设用地计划执行情况实行跟踪管理。 

六、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何俊中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51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