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城管执法局开展
工作评议征求意见函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县人大办《关于对县政府办等十二个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泾人常办(2021)27号)要求,特向贵单位征求对我局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请贵单位对我局2017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将填写的征求意见表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9月18日前反馈至我局文件交换站。联系电话:5035580。
附件: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城管执法局开展工作评议征求意见表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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