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统计年鉴编辑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8 17:13
来源:泾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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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总队各有关处室:
为做好2021年《安徽统计年鉴》编辑工作,根据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在征求局、总队和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年鉴编辑部制定了《2021年〈安徽统计年鉴〉编辑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局、总队有关处室认真按照编辑方案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通力合作,按时完成年鉴编辑任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统计局统计调查队 石东领,62287119;
安徽调查总队综合处 周雯雯,68151053。
安徽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
2021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安徽统计年鉴》编辑方案
为突出《安徽省统计年鉴》的存史、资政作用,更好地用统计数据刻画我省在全面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进程中开启的新篇章、展现的新变化、取得的新成就,安徽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共同编辑出版2021年《安徽统计年鉴》,制定本编辑方案。
一、基本架构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报表制度,保持统计年鉴总体框架、篇章内容和指标体系基本稳定,修订完善部分内容。
二、修订内容
综合篇:增加长三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核算篇:增加皖北、皖西、皖江、合肥都市圈生产总值、各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和指数。删除2017年投入产出基本流量表(中间使用部分)、2017年投入产出基本流量表(最终使用部分)、投入产出直接消耗系数表(2017年)、投入产出完全消耗系数表(2017年)。
农业篇:删除各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及构成。
旅游篇:增加旅游景点基本情况、各市旅游景点基本情况。
教育和科技篇:增加创新企业分布情况、产品和工艺创新分布情况、组织和营销创新企业分布情况、企业创新合作情况。
省级和县级主要经济指标及位次篇:增加全国分省(市)主要年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及位次。
附录篇:删除2012年投入产出基本流量表(中间使用部分)、2012年投入产出基本流量表(最终使用部分)、投入产出直接消耗系数表(2012年)、投入产出完全消耗系数表(2012年)。
三、编辑要求
1.各处室按时间安排报送年鉴初稿,并在收到校对稿后5日内,将审核确认的校对稿反馈年鉴编辑部。
2.填报数据时应注意数据的纵向横向衔接、使用小数点位数的统一,同时审核、补充以前年份数据;根据统计报表制度的相关要求,及时更新统计指标名称;分市、县(区)指标应注意排列顺序,避免数字错行串行。
3.各专业提交的年鉴资料须由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并签字确认。
四、时间安排
1.任务布置:4月底前,年鉴编辑部将编辑方案及正式表式发送各处室。
2.初稿报送:5月6日起,各专业按所列出的时间要求,报送年鉴资料。
3.审核校对:5月下旬至8月中旬,各处室校对年鉴资料并定稿。
4.印刷出版:8月下旬,编辑部完成年鉴编排、编辑、英文翻译和电子版制作等工作,呈报局领导审核、国家统计局审查,9月初交付印刷,9月下旬正式出版。
五、相关事项
1.年鉴编辑部主动加强与局、总队有关处室,以及相关厅局的沟通协调,做好年鉴资料登记、衔接工作,督促各单位按照进度要求开展工作。
2.年鉴由中国统计出版社编印出版,年鉴编排、印制出版、光盘制作等所需费用由省统计局办公室依据协议支付。
六、各处室(专业)年鉴资料报送时间
综合处、考核办
综 合 8月15日前
城市概况 8月15日前
核算处
GDP资料 8月20日前
财政、金融等 6月30日前
人口处
人口专业 7月10日前
劳动工资等专业 7月10日前
就业及社会保障专业 7月10日前
投资处
投资专业 6月30日前
建筑专业 8月15日前
房地产专业 8月15日前
能源处
能 源 8月15日前
环保、国土、水资源 8月15日前
农村处
农业专业 5月31日前
相关部门资料 6月30日前
工业处
规模以上工业 7月15日前
服务业处
体 育 5月25日前
企业信息化建设情况 6月30日前
服务业调查中心
服务业 5月20日前
交通邮电专业 6月20日前
贸外处
贸易专业 7月31日前
外经、旅游等专业 5月20日前
开发区 5月31日前
社科文处
文教卫 6月20日前
科 技 8月20日前
社会服务等 7月10日前
市政建设 7月31日前
普查中心
机构单位资料 7月31日前
统计调查队
行政区划、气象 5月31日前
省、县级主要指标和位次 5月31日前
安徽调查总队相关处室
农业专业 5月31日前
价格统计(消价、生价) 6月20日前
城乡住户 7月20日前
安徽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基本情况表 7月1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