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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560667N/202110-0000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分管负责人倪俊峰解读】泾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倪俊峰关于《泾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0-11 13:41
【分管负责人倪俊峰解读】泾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倪俊峰关于《泾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11 13:41 来源: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解读人:倪俊峰

职   务:泾县医保局党组成员

解读内容:《泾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请您介绍一下《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答:《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 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1]7 号)等文件对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医保待遇政策作出了明确要求。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在《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 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宣医保[2021]28)等文件中对征缴工作进行了进一步部署安排。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方案》讨论稿。

、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工作目标?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是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应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研判和起草过程

答:2021年9月15日召开座谈会,征求县税务、财政、乡村振兴、教体、民政、卫健、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县直相关部门和部分乡镇意见和建议,座谈会召开后还征求了相关乡镇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方案》(送审稿),征求意见中,无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未被采纳情况。

四、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保障措施?

答:(一)加强组织领导;(二)明确各部分的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三)广泛宣传动员;(四)强化监督奖惩。

五、请您介绍一下今年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与上年征缴工作不同之处

答:(1)资助、补助资格有所调整。低保对象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28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40元;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25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70元;对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16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160元;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重度残疾人给予个人缴费部分280定额补助,个人缴纳40元。

2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中断缴费且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参保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按当年筹资总额缴纳参保费用,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后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按当年筹资总额缴纳参保费用,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