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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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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74X/202109-0001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2021年泾县林业局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02 发布日期: 2021-09-0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1年泾县林业局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2 15:43 来源:泾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国有林场、林检中心、相关股室:

根据《宣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21年宣城市林业局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林科[2021]6号),现将我县《2021年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泾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2021年泾县林业局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实施方案

泾绿办〔2021〕4号

 

根据宣城市林业局林科〔2021〕6 号关于印发《2021年宣城市林业局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林业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林业“双打”工作之一),突出重点,打防结合,依法保护林业知识产权,结合泾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侵权、假冒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规范植物新品种交易市场,保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激励创新,促进植物新品种培育,推动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组织开展林草植物新品种权和林草专利、商标、林产品地理标志、版权等林草知识产权保护公益宣传活动。

(二)打击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或者销售林业授权

品种的繁殖材料、假冒林业授权品种的行为,以及销售林业

授权品种时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的行为。

(三)重点对林草种子采集和使用集中地、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高发地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进行整治,重点查处产品包括林草颗粒种子、扦插苗、嫁接苗和林草新品种穗条。同时加强互联网领域林木种子侵权假冒行为治理,严厉查处涉及品种权的违法行为。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打击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专项行动

1、宣传发动阶段:9月1-10日,组织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广泛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知识宣传,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自查摸底阶段:9月11-20日,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深入本辖区苗木企业和种苗大户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摸底调查。

3、案件查处阶段:9月下旬-10月中旬,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县林业执法大队和乡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组成联合工作组,查处侵权案件,依法保护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对重点侵权案件以及各地执法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4、总结上报:10月下旬,对我县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并按时上报。

(二)开展执法监管培训

林业局将于 9月下旬举办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人员培训班,提高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工作,将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抓好措施落实。做好与本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牵头部门沟通协调,将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纳入地方“双打”工作方案,形成联动合力,确保取得成效。

2、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开展宣传,跟踪报道,形成打击植物新品种侵权、假冒行为的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积极引导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合法使用植物新品种。

3.整合执法力量。要发挥林业行业内科技主管机构、技术推广机构、种苗管理机构等执法力量优势,健全执法队伍,为本次行动提供基础保障。

4、培训执法人员。县林业局制定培训计划,适时对本县有关执法人员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5、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要及时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有关材料。县林业局将加强指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林业局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563-5123689

电子邮箱:jxlhgzg@163.com 联系人:张梅林  叶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