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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102-00124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保市场主体】关于印发《泾县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泾市监登〔2021〕24号
发布日期: 2021-02-26 09:58
【保市场主体】关于印发《泾县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6 09:58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股、所、队:

现将《泾县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

抄送:县委巡察办、县“四最”办。

泾县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城市四最办《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第一批)的通知》、《泾县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能与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泾县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职能,创新监管,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胡小诚

副组长:陈阳平、王文亮、肖力、陈丰

成   员:机关各股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各市场监管所所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登记注册股,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档案收集汇总等工作,并配合局领导完成相关指标的督查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1、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改革。根据泾县四最办《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第一批)的通知》、省市场监管局等八部

《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要求,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银行开户、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6个环节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并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持续优化“一网通办”服务能力,精简企业开办申请材料,降低企业开办成本。继续完善企业开办“一窗式”服务窗口和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实现信息无缝对接、实时共享。

牵头股室:登记注册股

2、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大幅降低市场主体退出交易成本。简化普通注销登记流程,改进企业备案清算组

程序和方式,精简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所需材料。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改革经验,扩大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压缩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探索建立强制退出制度,对经营异常、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不依法清算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强制退出。

牵头股室:登记注册股

3、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持续推进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自主申报”和“全程电子化”注册登记服务,大力推广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乡镇帮(代)办等便民服务举措,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目标。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

牵头股室:登记注册股

4、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上级统一部署下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市场监管领域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分类改革,逐项细化出台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继续做好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牵头股室:登记注册股

5、深化工业产品准入制度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把日常监管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对危化品、食品相关产品等获证企业实施专项监督检查,对在国家、省、市、县局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并开展风险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预防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现风险防范在前,增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主动性。

牵头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发挥公平竞争审

查牵头单位作用,实现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局面。确保增量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质量,保证全县新出台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进一步对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和评估,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执法检查,督促纠正、修订或废止修改政策措施。

牵头股室:市场规范股、政策法规股

2、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配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反垄断监管工作,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行为。聚焦民生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不正当竞争监管,查处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股室:综合执法大队、市场规范股 

3、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商标、专利侵权等判断标准,落实专利等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开展426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打击侵犯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行为。

牵头股室:知识产权股

4、加强价格监管。突出抓好涉企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的监管,围绕国家出台的减费降税政策,抓好电力价格、厂房租赁市场监管,落实企业减负的决策部署。抓好医疗服务、房地产、商业银行等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市场规范股

5、依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进一步推进涉企收费事项公开,强化收费公示及明码标价,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收费监管、第三方评估等措施。2021年3月底前,我局将会同民政局、县发改委等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开展检查。

牵头股室:市场规范股

(三)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1、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依法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当事人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帮助企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完完善信用修复,有力支撑信用体系建设。

牵头股室:个私信用股

2、加强信用监管、“双随机”监管。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检查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和检查执法人员库,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涉企一般检查事项全覆盖。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力度,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实现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牵头股室:个私信用股

3、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力度,确保全县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如期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任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力度,确保全县各族群众安全用药用械;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力度,提高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工业产品风险管控能力,提升获证生产企业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加强抽检工作力度,严厉处置不合格产品。
责任股室:食品股、药械股、特设股、综合执法大队

(四)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服务环境

1、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全县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发挥政府质量政策引导激励作用,指导企业申报全县质量奖等荣誉,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牵头股室:质量股

2、持续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鼓励我县企业积极申报标准“领跑者”,引导企业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不少于6项/年,鼓励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我县不少于5项/年企业标准的质量,持续提升企业标准水平,推动我县产品竞争力提高和产业转型升级。

牵头股室:标计股

2、进一步规范认证管理。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监管,采用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企业认证情况、原辅料检验、产品检验检测、认证证书标志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不断规范企业生产销售行为,降低产品安全隐患。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监管档案,做到一企一档、及时更新,准确掌握辖区内获证企业的数量、生产规模、生产品种和产品质量状况等信息。

牵头股室:标计股

(五)优化市场监管法治环境

1、进一步依法依规完善行政监管体系。形成流转顺畅、运行高效、执行有力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开展文件政策合法性、公平性审查,确保出台的文件、行政处罚决定等的程序、依据合法合规。

牵头股室:法规股

2、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职能职责。推进涉企柔性执法,认真落实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精神,对符合53种免罚条件的轻微行为,做到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牵头股室:法规股

3、规范行政复议。完善工作流程,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效能,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牵头股室:法规股

4、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创新监督举措。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注重对涉及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开展评议,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牵头股室:法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