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新增奖励扶助、奖扶扩面、特扶对象怎么申报?
答:2021年11月30日前,由乡、村级计生专干对新增奖励扶助、奖扶扩面、特扶对象进行摸底登记,凡符合奖扶或特扶资格条件的,由申报对象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个人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问:本人申报后还有哪些程序? 答:1、村级评议、公示(2021年12月10日前):新增对象经村计生协理事会评议、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后,对拟上报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张榜公示10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村两委会审议并签署意见后报送乡(镇)卫健服务中心。 2、乡级审核、公示(2021年12月31日前):由两名以上乡、镇工作人员入户与申请人见面,调查核实情况。同时,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向其他人了解、核实申请人情况,至少有两名以上与申请人年龄相近的老邻居或知情者签字证明。如实在《审核表》上记录。乡镇人民政府组成审核组,根据走访调查情况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后,提出拟上报人员名单,将拟上报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分别在乡(镇)及申请人所在村、组张榜公示十天。乡(镇)设立举报信箱。对审核、公示无异议的,乡镇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送县卫健委。 问:县级是否需要复核,怎么复核的?
答:2022年1月31日前,县卫健委组织工作人员对乡镇上报的对象进行复核,同时对村级评议和乡级审核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复核结束后,将审核通过对象名单反馈给所在乡(镇),分别在乡、村张榜公示10天,接受社会监督。
解读股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解读人: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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