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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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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疫情防控】关于进一步规范常态化疫情防控报备制度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04 16:22
【疫情防控】关于进一步规范常态化疫情防控报备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4 16:22 来源:泾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县直单位:

      根据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卫电[2021]18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疫情期间人员外出流动及聚集性活动管控工作,推进我县疫情防控水平再提高。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中高风险区返泾人员报备。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返(来)泾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健康监测各项管控措施。

      2、聚集性活动报备。原则上,近期不再举办跨省市相关培训、会议等聚集性活动。所有大型会议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倡导采取线上方式举办各类培训、会议等,确需线下举办聚集性活动达50人以上的,须提前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涉疫地区旅居史、健康码异常和尚在健康监测期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强化社会层面活动管控,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亲朋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3、出市出省报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坚持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市的原则,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病例轨迹关联地,如确需前往,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要求,严格履行请假报备程序。确需跨市出行参加活动的,建议自备车辆,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建议公众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出市出省,出行前认真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和疫情防控政策,外出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按规定执行主动报告、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4、相关单位、村(社区)、酒店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泾人员排查登记等工作,及时进行疫情提醒。

泾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