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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111-00010 组配分类: 会议开放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02 10:14
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2 10:14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研究,定于2021年11月3日(星期三)下午2:30,在县政府617会议室召开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一)听取关于泾县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事宜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委宣传部

列席领导:杨培靖

列席单位: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商经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数据资源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二)听取关于我县2020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2020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惩办法、2021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2021年落实市对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相关情况有关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政府办

列席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三)听取关于《泾县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有关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科商经局

列席单位:县开发区、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邮政公司、县电商协会、各乡镇

(四)听取《泾县推深做实林长制加快林业特色经济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林业局

列席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振兴乡村公司、各乡镇

(五)听取关于《泾县深化新一轮林长制加强乡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事宜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林业局

列席单位: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各乡镇

(六)听取关于泾县贯彻落实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实施方案相关事宜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发改委

列席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开发区、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商经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运局、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七)听取关于《泾县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及直接融资的实施意见》相关事宜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财政局

列席单位:县发改委、县开发区、县科商经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人行、县银保监组、各乡镇

(八)听取关于《泾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相关事宜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财政局

列席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开发区、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商经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运局、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九)听取关于2020年度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评价相关事宜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财政局

列席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开发区、县人社局、宣纸股份公司、县国控集团、县国投公司、县宣纸小镇公司、县文旅集团、县交实公司、县开投公司、县担保公司、县振兴乡村公司、各乡镇

(十)听取关于修订泾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相关事宜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财政局

列席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开发区、县人社局、宣纸股份公司、县国控集团、县国投公司、县宣纸小镇公司、县文旅集团、县交实公司、县开投公司、县担保公司、县振兴乡村公司、各乡镇

(十一)听取关于泾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关事宜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交运局

列席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十二)听取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实施意见相关事宜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列席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科商经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文旅局、县水利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公司、县开发区、各乡镇

(十三)听取关于2021泾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建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机制意见、建立健全县农委办和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机构建设相关事宜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列席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科商经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文旅局、县水利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公司、县开发区、各乡镇

(十四)听取关于泾县全面推行生态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实施方案相关事宜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列席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开发区、各乡镇

(十五)听取关于泾县贯彻落实2021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自然保护地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相关事宜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列席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科商经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扬子鳄保护站、县开发区、各乡镇

(十六)听取关于泾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泾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事宜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应急局

列席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开发区、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商经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运局、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十七)听取关于泾县安全生产和消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相关事宜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应急局

列席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消防大队、县开发区、各乡镇

二、参会人员

(一)施怀中、涂顺、叶亮、李宏武、冯晓尧、张素兰、胡晨、费罗成。

(二)邀请盛清,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负责同志和县人武部主官列席会议。

(三)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司法局负责人和县政府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三、会议要求

(一)请议题汇报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印制汇报材料50份,于11月3日上午9:00前交县政府办秘书科(609室),汇报说明材料原则上不超过3页纸,汇报单位发言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二)请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三)各汇报单位原则上由主要负责同志汇报,除汇报人员外,汇报单位陪会工作人员不超过1名。

(四)请县融媒体中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