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8月份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助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8月份,县政府办公室对泾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全县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泾县人民政府网站工作共涉及32个县直单位和11个乡镇,检查合格无问题35个,总体合格率为81%。详见《附件1:泾县政府网站8月份监测及整改得分表》。
(二)政务新媒体。近几个月来,我县对运维保障较差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注销清理,目前,全县有24个微信公众号、6个新浪微博、2个抖音,此次检查不包括县委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二级机构),32个政务新媒体均正常更新,合格率为100%,总体情况良好。详见《附件2:泾县政务新媒体8月份检查得分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网站方面。一是个别单位存在网站空白栏目,如桃花潭镇有2个空白栏目。二是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如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数据资源局、琴溪镇等单位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一是黄村镇微信公众号“黄村在线”、汀溪乡微信公众号“茶旅之乡生态汀溪”、交运局微信公众号“泾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政务新媒体关注人数(粉丝数)较少。二是未回应网友留言,8月20日上午十时左右,网友分别在黄村镇微信公众号“黄村在线”、琴溪镇微信公众号“琴声溪语”、昌桥乡微信公众号“大美昌桥”留言咨询,截至8月25日,上述单位一直未回复网友。三是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更新的信息除上级要求转发的信息外,其余信息均与本部门工作职责无关,或者无原创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内容建设,严格落实“三审”。各单位要严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内容发布前,要坚持拟稿人初审、部门(科室)负责人复审、主要或分管领导终审,先审后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确保内容及时更新的同时,更加注重信息质量。加强对本单位重要决策部署文件的发布和解读工作,回应社会关切,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及时了解社会关注热点,做到群众有所呼、部门有所应。
(二)夯实管理基础,建立长效机制。政府办每月月初组织第三方对网站各栏目进行监测,各单位要对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各单位开办、更名(更改政务新媒体名称)、注销政务新媒体以及更换相关工作人员均需向政府办书面申请,特别是开办和更名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对影响力小、关注人数少、无原创信息的微信公众号和微博要进行注销,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畅通互动渠道,高效回应留言。各单位要进一步畅通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有效咨询建言渠道,各类政务新媒体严禁设置“关注后才可留言”,同时,注重网民留言办理答复时间和质量,咨询类留言务必在24小时内回复,规范留言办理审核流程,切实听取民意、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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