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县级权限内项目备案
二、事项类型
其他权利
三、设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改)》;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
《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四、受理条件
项目符合行业规划、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泾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项目符合属县级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项目;
项目申报资料齐全、正确、合法;
五、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备案
(注:需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六、申请材料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
(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
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为1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个工作日(材料齐全)。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九、受理地点、时间、咨询电话
(一)受理地点: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发改委窗口。
(二)受理时间:夏秋季(5月至9月)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冬春季(10月至次年4月)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三)咨询电话:0563-5124232
十、监督电话
县政务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563-5124205
窗口单位监督电话:0563-5100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