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教育体育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教体局> 政策解读> 上级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070/202111-00058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22 10:26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22 10:26 来源: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安徽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21〕1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就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克服“五唯”顽瘴痼疾,提出了5个方面22项改革任务,目标是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2021年3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明确要着力构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在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方面,明确指出不仅要减少考试次数,改进考试方法,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更要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教育质量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2021年8月30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教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就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进行部署,全过程全环节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为落实国家的“双减”部署要求,省教育厅研制了《实施意见》,在对标对表国家要求的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10项重点任务。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我省《实施意见》的出台是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部署实施10项重点任务解决当前义务教育学校考试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一是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的考试管理工作,重点治理考试次数偏多、难度较大、质量不高、结果使用不当等突出问题;二是引导准确把握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功能特点,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坚决克服“唯分数”倾向,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三是最大限度地发挥考试的积极作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省教育厅按照体现国家要求、彰显安徽特色、聚焦解决问题、便于操作实施的思路起草了《实施意见》。广泛调研,充分征求、合理吸纳一线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管理者的意见,经专家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报厅长办公会审定。

四、工作目标

义务教育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高效优质的考试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考试安排更加科学合理规范,命题质量进一步提升,日常教学评价进一步优化,考试功能得到正确发挥,评价结果得到正确运用,学生考试压力明显降低,教育评价改革进一步深化。

五、主要内容

一是规范考试评价行为。大幅压减考试次数和科目、科学实施日常教学评价、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学业质量监测、合理运用考试结果、严格招生考试管理。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入学考、摸底考、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小学阶段不得进行期中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可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各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九年级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可组织1~2次模拟考试。

学校期中期末考试一律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只能以适当方式逐一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传播。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

二是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引导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命题科学化水平、规范考试命题流程。学校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杜绝考试命题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充分发挥考试在发展素质教育、培育学生核心素养中的导向作用。

六、创新举措

一是具体可感,紧扣国家要求。《实施意见》以国家层面近年来颁布的相关纲领性文件为指导,对标与考试工作有关的条款,精准研制本实施意见。科学设计实施意见的逻辑结构,量化考试要求,比如在缩减考试次数和科目方面,不仅明确规定了统一考试的具体要求和次数,而且还对考试科目做了明确安排,确保“双减”目标落实。

二是借鉴创新,紧贴基层实际。《实施意见》在充分学习长三角以及其他省市出台的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从规范考试评价行为和提升考试命题质量两个方面提出了10项重点任务。既借鉴学习了其他省市优秀做法,也进行了本土创新,如,在规范考试评价行为中提出,各地各校要以贯彻落实“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坚持常态化实施,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完善“五育”并举学生评价体系,整合、拓展评价平台和资源,切实加强实证材料积累和整理等基础性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三是系统思维,紧抓源头治理。《实施意见》聚焦考试管理工作,突出系统思维和统筹治理。以考试管理工作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明确要坚持考试在发展素质教育及培育学生核心素养中的导向功能,避免过分强调考试的甄别和选拔功能。在提高考试质量方面,特别指出要提升命题科学化水平和重视命题队伍建设。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日常监管制度,加强统筹管理,细化、明确考试、教研等部门的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考试管理,规范考试行为,严禁学校变相组织考试的行为。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考试管理工作纳入对学校有关考核范围,各地教育督导部门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纳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并将学校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督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指标,对发现的违规考试行为,要追查问责。

三是注重宣传引导。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对科学评价观的宣传力度,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对待考试、日常教学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增进社会共识,营造支持“双减”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坚决克服“唯分数”倾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深入挖掘考试管理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