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县发改委于11月25日上午召开了“泾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暨标准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暨标准调整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15名参加人均作了发言,均表示同意听证方案,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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