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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工作
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109-00085
组配分类:
人才工作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政策问答:泾县企业培养人才的育才奖励标准是什么?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1-09-22 19:32
政策问答:泾县企业培养人才的育才奖励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9-22 19:32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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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企业培养,人才取得学位、职称、技能证书后,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育才奖励,具体标准为: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级技师2万元/人;硕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1万元/人;学士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技师0.5万元/人;高级工0.3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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