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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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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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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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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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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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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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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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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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计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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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化、安全、保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档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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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雨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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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502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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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8:00-11:45;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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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实施普法教育。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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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民政事业费、行政经费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民政物资、基建等计划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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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担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负责和指导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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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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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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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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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与基层政权股(区划地名股、社会工作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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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实施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和法规,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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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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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50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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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8:00-11:45;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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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和指导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相关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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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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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贯彻实施儿童收养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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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规定和规划。承办乡镇、村(居)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更名和乡镇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负责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和边界线的管理、联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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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县际和境内乡镇际边界界线管理及争议的调处工作,协助市民政局市际界线管理工作,推进平安边界建设活动。编制全县行政区划图和乡镇行政区域界限详图,负责以地名规范、地名设标、地名规划和数字地名为主要内容的地名公共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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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承担县内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向社会发布标准地名、行政区划调整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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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拟订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基层社区治理体制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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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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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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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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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管理局(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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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全县性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按照权限承担相关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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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克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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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5035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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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8:00-11:45;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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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开展市委托的全市性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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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助推进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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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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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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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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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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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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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5029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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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8:00-11:45;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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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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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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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导上海下放居民救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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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指导全县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的管理,加强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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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慈善募捐和慈善救助活动,管理和监督慈善资金的使用。指导慈善协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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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贯彻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和法规,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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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指导六十年代精简老职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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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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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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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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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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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5035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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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8:00-11:45;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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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办县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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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指导基层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准确统计各类数据,加强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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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部门社会救助相关办法。 5.负责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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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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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社会福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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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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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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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525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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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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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1、承担收养孤儿、弃婴(儿)、残疾儿童的养护、医疗和教育;2、收养“三无”老人、重残“三无”老人、重残“三无”对象的养护、医疗和康复;3、代养老人的生活护理、医疗康复、娱乐;4、入住优抚对象的生活护理、医疗康复、娱乐;5、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流浪儿童的临时生活、救助、遣送等服务工作;6、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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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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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县社会福利中心下设3院1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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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泾县社会福利院:承担全县城镇“三无”老人、重残“三无”老人、重残“三无”对象的养护、医疗和康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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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泾县光荣院:承担全县孤老“三属”、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收养、生活护理、医疗康复、参观和娱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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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泾县儿童福利院:承担全县孤儿、弃婴(儿)、残疾儿童的收养,并负责对他们进行生活护理、康复医疗和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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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泾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承担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流浪儿童的临时生活、救助、遣送等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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