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专项规划
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111-00083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秘〔2021〕109号
发布日期: 2021-11-01 16:21
关于印发《泾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1 16:21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泾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0月13日









泾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编制工作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矿保函〔2020〕52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泾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规划目标

围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资源安全保障和加快推进资源利用方式、矿业发展方式转变,以上级规划为依据,结合全县矿产资源特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制定规划目标,包括矿业发展与资源安全保障、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矿业结构调整与优化、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和绿色矿业发展等方面。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泾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区域布局为基础,从县情、矿情实际出发,加强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突出重点矿种方解石的勘查,优化矿业结构布局,提高资源保障程度,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健全矿业权市场,提出符合我县需求的科学性前瞻性规划布局、总量调控指标和实施建议,实现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三、规划编制期限

本次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2020年为规划基准期,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期到2035年。

四、编制原则

(一)坚持服务地方,保障发展。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重点调控我县优势矿产和特色矿产,加快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合理开发,有效保护,促进资源优势转为发展优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促进生态建设和加强地质环境保护,严格控制矿山总数,加强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坚持优化布局,协调发展。推动矿产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资源环境保护、城镇体系建设相协调,实行矿种、区域差别化管理,统筹安排矿产勘查开发布局与时序,形成协调有序的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新格局。

(四)坚持统筹兼顾,做好衔接。细化落实上级规划部署,确保目标指标和任务落地、重大项目落地、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和管理措施落地,明确各类规划分区、勘查开发规划区块空间边界,增强地质资料共享服务水平,做好与城镇建设、交通发展、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园林与林业发展等相关规划相互衔接,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五)坚持夯实基础,科学规划。全面评估上轮规划实施进展和成效,核实规划编制基础数据,做好规划专题研究和重大问题的论证,夯实规划编制基础。规划编制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矿产资源的相关政策,科学确定规划指标。坚持开门规划、促进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五、主要任务

(一)细化落实上级规划

细化和落实上级规划的目标指标、规划布局与分区、重大工程等内容,保持各级规划之间的衔接一致,确保上级规划在我县的有效落实,保障规划总体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1、分解上级规划目标与指标。分解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矿业经济、调查评价、开发利用与总量调控、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等规划目标与指标,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其他规划指标。

2、落实上级规划布局与分区。全面落实上级规划划定的重点调查评价区、重点勘查区、重点矿区,确保空间、政策落地。

3、落实上级规划重大工程。按照上级规划确定的矿产资源勘查与调查评价、开发利用与保护、节约与综合利用、绿色矿业发展等工程部署安排,提出具体项目建议,纳入规划。同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增加其他级别的重大工程,明确实施主体、目标任务、资金来源、进度安排和预期成果效应。

(二)统筹安排县级审批发证矿种的开发利用与保护

按照矿产资源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建立政府部门主导、部门联合监管新机制,着重对本县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进行详细部署和安排。

1、对全县砂石土采矿权总量调控。通过优化空间布局,对小矿山进行整合,向规范化、规模化和基地化方向发展,严格控制采矿权数量,新增采矿权采取“减一增一”的措施,以确保不突破确定的采矿权控制总数。

2、优化开发利用结构。提出矿山企业开采规模结构调整的方向,制定和完善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提高开采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提出延长矿产品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的要求和政策措施。

3、明确开采规划准入管理要求。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的划定,针对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提出最低开采规模、矿山设置数量、环境保护要求、地质环境治理、开发利用水平等规划准入条件以及相应的管理措施。

(三)着力加强矿山生态修复与绿色矿山发展工作

强化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理念,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收益”原则,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全县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根据我县实际,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绿色矿山创建,重点规划部署市级绿色矿山建设。按照绿色矿山条件对矿山进行管理,将生态矿业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程,实现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促进矿业转型升级。

(四)认真做好专题研究工作

针对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面临的矛盾、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矿业市场活力、矿业绿色发展等重大关键问题,在高质量发展、区域资源利用定位、结构布局优化、矿业权设置区划、资源总量调控和规划管理数据库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化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选定《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普通建筑材料砂石土类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研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研究》等三个重大专题,开展专题研究工作,为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五)切实做好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

规划数据库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数据格式转换。将规划数据转化为Arcgis数据格式,以便数据整合和检查。

2.坐标系统转换。将规划数据转换到统一的投影坐标系统中。

3.数据质量检查。认真核查规划成果,确保规划数据、图件与实地相一致;对图件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进行检查;对各图层数据的逻辑一致性、空间定位准确度、属性数据准确性、图层间的空间关系、拓扑关系等进行检查。

4.标准图形分层文件的建立。

5.建立数据字典和制作索引图。

6.非空间数据入库,空间数据与非空间数据的关联,元数据入库。

7.成果数据的整合集成,形成泾县规划数据库。

8.数据库检查,按照数据库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数据库进行拓扑等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处理,保证数据库的正确。

9.编制规划数据库建设成果报告,包括项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自检报告。

六、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2021年4-8月)

1、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2、确定编制单位与经费。按照县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确定编制单位,所需经费在县财政列支,据实支付。

3、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乡镇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基础资料收集与分析研究(2021年9月)

根据收集的基础资料,在第三轮规划实施评估的基础上,系统开展规划的基础调查。同时,根据规划需要解决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问题和规划目标,有针对性的收集行政区域、地质地理、矿产资源、矿产开发与保护、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等方面资料。认真核实规划基期各类矿产资源储量、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等基础数据,相关数据采用最新调查成果。县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编制办公室的要求,提供与规划编制相关的数据资料。

(三)规划编制(2021年10月-2022年11月)

11月底前,经综合平衡和统筹协调,编制完成《泾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初稿,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最终形成规划预审稿。

(四)规划审批和数据入库(2021年12月)

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提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将审查意见及规划调整文本报县政府审批后印发执行。12月底前,编制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整理数据库,将审批的各项数据上报入库。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我县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规划编制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调配合。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作为工作联络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主动作为,县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强化服务意识和合作意识,形成联动效应和规划合力。

(三)强化工作保障。着力完善规划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规划和相关政策的调控作用。切实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县财政局要将编制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据实拨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编制经费。


附件:泾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泾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 晨(县政府)

副组长:何俊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郑光华(县政府办)

成 员:左来新(县发改委)

吴小庆(县科商经信局)

江雪琴(县财政局)

华 斌(县住建局)

张金泉(县文旅局)

王金海(县应急局)

萧 军(县交运局)

吴志国(县水利局)

宋宏林(县林业局)

吴晓慧(县统计局)

卫 敏(县生态环境分局)

张晓青(县气象局)

严 吉(县地震台)

吴云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吴 慧(县供电公司)

王 强(县经济开发区)

陈 雷(皖南事变烈士陵园管理处)

胡青松(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

郝 磊(查济景区管理处)

王拥军(黄田景区管理处)

徐冬成(泾川镇)

王 乐(云岭镇)

解文彬(茂林镇)

涂永成(榔桥镇)

都令迟(桃花潭镇)

任 飞(丁家桥镇)

彭超胜(黄村镇)

王德林(蔡村镇)

王 胤(琴溪镇)

吕相农(昌桥乡)

程 坤(汀溪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云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