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推动《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47项任务及时高效地完成,切实提高政府系统的运转效率,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各单位每月28日进行任务反馈,由县政府督办室牵头,通过“互联网+政务督办”的方式,对任务进行跟踪督办,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督查结果看,截止10月底,《政府工作报告》247项任务,已完成15项,达时序进度214项,未达时序进度18项。时序达标率92.7%,其中:
(一)已完成的有15项,分别是:
1.第11项,县财政局牵头的“在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
2.第16项,县财政局牵头的“在产业基金方面先行先试”;
3.第18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的“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先行先试”;
4.第19项,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的“在筹建‘两山’银行方面先行先试”;
5.第25项,县人社局牵头的“持续开展‘四最’营商环境发展表彰活动”;
6.第26项,县科商经信局牵头的“持续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
7.第33项,县科商经信局牵头的“优化整合奖扶政策”;
8.第34项,县财政局、科商经信局牵头的“设立电机产业引导基金”;
9.第61项,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和宣纸股份公司牵头的“积极筹办宣纸文化艺术节”;
10.第89项,县国投公司牵头的“凯里亚德酒店正式对外营业”;
11.第90项,县文旅局牵头的“成立泾县餐饮行业协会”;
12.第99项,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的“完成改厕3000户”
13.第216项,县公安局牵头的“谋划建设公安战训基地”;
14.第217项,县委政法委牵头的“基层综治中心投入使用”;
15.第240项,县交运局牵头的“乡镇沿线及景点公交站台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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