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军政军民关系,处理军地历史遗留问题。
2.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烈士评定的审核转报、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审核、推荐申报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3.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承担慰问部队的有关工作。
4.组织实施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和军民共建活动,推广典型经验。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科室负责人:陈世宏(股长)
联系电话:0563-5022270
办公地址:泾县苏红东路201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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