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制定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对单位、个人和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村镇建设规划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负责人:宋明红
办公地址:昌桥乡人民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联系电话:0563-5300301 邮编:242500 邮箱:changqiaoxinx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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