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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昌桥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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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461A/202105-00080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 泾县昌桥乡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财政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20 15:17
财政所
发布时间:2021-05-20 15:17 来源:泾县昌桥乡 浏览次数: 字体:[ ]
名称:财政所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含街道)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
    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负责乡镇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
    6、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帐乡监”、“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8、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10、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陈四喜

办公地址:昌桥乡人民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联系电话:0563-5300301
     邮编:242500
     邮箱:changqiaoxinx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