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林场:
为切实做好2021年冬至期间(12月18日-12月24日下同)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根据森林防灭火有关法律规定和泾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宣传教育
1、镇、村两级出动森林防灭火宣传车、摩托车进行巡回宣传。
2、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用献鲜花、花圈、花篮等文明安全方式祭奠故人。
二、火源监管
1、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禁止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林区,林地边缘地段。
2、镇、村两级按照森林防灭火包片责任制,实行严防死守。要对散落在林内、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以及中午前后(11:00-14:00)和傍晚(16:00-18:00)时段的野外火源实行严密监控。
3、加强对森林防灭火“重点人群”和乞讨人员的管理,并重点防范和监控上坟祭祀的老人和妇女的野外用火行为。
4、镇联系村干部全天候驻守各村,全力督促指导各村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深入山头地块,确保野外用火的监管工作到位。
三、预警应急
1、镇防灭火办重点督促指导各村、规模林场、林业大户加强对各自森林防灭火责任区进行巡查。镇、村聘用的护林员全天候上岗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按照《2021年冬至期间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预案》(泾护办【2021】50号)有关规定,镇防灭火办在镇防火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村(居)位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宣传,野外火源监管,巡查、值班、应急准备等各项防范和扑救措施。
3、镇、村扑火应急小分队要处于临战状态,准备好扑火机具和燃料、通讯工具,落实车辆。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发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值班调度
1、镇、村、规模林场等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镇、镇林场、村(居)、组三级森林防灭火信息的畅通。
2、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镇值班室和镇防灭火办,不得越级上报、瞒报和迟报。(镇值班电话:2265100,镇防灭火办电话:2651786)
五、火情处理
1、发生违规用火的,村应依照村规民约处理,情节严重的,森林派出所应及时依法严肃处理。
2、如发生森林火灾,视情立即启动镇、村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扑救。
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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