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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19 15:49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02-19 15:49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科室 科室职能 政策解答员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1 优抚股  1.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2.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建设管理工作。
张婷 5022205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 安置股 1.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乡镇、县直单位安置和选调工作。
2.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3.负责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凤脐兵 5100832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3 拥军褒扬股 1.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军政军民关系,处理军地历史遗留问题。
2.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烈士评定的审核转报、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审核、推荐申报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3.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承担慰问部队的有关工作。
4.组织实施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和军民共建活动,推广典型经验。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陈世宏 5022270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