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我县知识产权奖励政策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泾县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且知识产权培训制度化;
2、成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领导分管知识产权工作,有至少1名以上知识产权专员;
3、全面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实施;
4、专利、商标工作卓有成效(当年企业申请中国发明专利8件以上(含8件)或商标注册3件以上);
5、开展PCT专利申请等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的推荐函;
2、申报企业有效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泾县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1、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申报材料须完整,数据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于2022年1月26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股,联系电话:5100531。
附件:泾县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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