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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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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62C/202201-0000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负责人解读】局长——丁仕海解读《关于开展2021泾县最美民宿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05 10:49
【负责人解读】局长——丁仕海解读《关于开展2021泾县最美民宿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5 10:49 来源: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请您介绍一下《关于开展2021泾县最美民宿评选活动的通知》的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引导全县民宿产业健康发展、提升民宿产业品质,形成具有泾县特色风情的民宿品牌,决定组织开展2021泾县最美民宿评选活动。

 

问:请您介绍一下《关于开展2021泾县最美民宿评选活动的通知》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乡村旅游发展为抓手,深入挖掘和整合泾县乡村旅游资源。通过评选,旨在推出一批富有文化内涵、满足游客深度休闲、展现泾县乡村振兴发展新成果的精品民宿,充分发挥其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问:请您介绍一下《关于开展2021泾县最美民宿评选活动的通知》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是2021泾县最美民宿5家;2021泾县精品民宿15家;2021泾县温馨民宿50家。


问:请您介绍一下《关于开展2021泾县最美民宿评选活动的通知》配套政策支持

(一)给予2021泾县最美民宿每户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21泾县精品民宿每户一次性奖励2万元;2021泾县温馨民宿每户一次性奖励0.5万元。

(二)与省市县主流媒体、民宿业内专业媒体和商业网站合作,对获奖民宿进行宣传,并统一制作泾县民宿宣传资料,在泾县政府网、泾县新闻网、泾县旅游官方微信、微博上进行宣传。县文旅局在对外推介泾县旅游时,对获奖民宿作重点推荐。

(三)推荐最美民宿参评国家、省、市民宿品牌,支持其申报市级以上休闲旅游示范点。


解读人:丁仕海 泾县文旅局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63-2666008

政策咨询邮箱:863239807@qq.com

政策咨询地址: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