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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95Y/202109-0004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简明问答】《关于泾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的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17 09:26
【简明问答】《关于泾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17 09:26 来源: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泾县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是如何收费的?

答:居民生活用气基础价格3.15元/立方米,并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机制,按年度累计计量。

(一)分档气量

按照省指导意见,考虑到居民家庭用气增量因素,将我县居民用户用气量分为三档:

第一档用气量,年用气量为480立方米及以下(含480立方米);

第二档用气量,年用气量为480-720立方米(含720立方米);

第三档用气量,年用气量为超过720立方米以上。

(二)分档气价

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第一档气价,按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执行居民用气基础价格,即每立方米3.15元;

第二档气价,按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为第一档气价的1.1倍,即每立方米3.47元;

第三档气价,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的稀缺程度,能够遏制过度消费,为第一档气价的1.2倍,即每立方米3.78元。

问:非居民用户使用管道天然气是如何收费?

答:非居民生活用气价格3.20元/立方米,学校、养老福利机构按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价格执行。

问:该收费标准何时生效?

答:本文件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