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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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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5605798/202201-0000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文号: 泾农〔2021〕251号
发文日期: 2022-01-14 发布日期: 2022-01-1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泾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4 08:22 来源:泾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农〔2021〕251号

 

关于印发泾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宣农办﹝2021﹞8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泾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21年12月24日

 

抄送:局属有关单位。

 

 

 

 

 

 

 

 

 

 

 

 

 

 

 

 

 

 

 

 

 

 

泾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方案

2021-2025年)

根据《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生猪、蛋鸡、肉鸡、肉鸭、奶牛、肉牛、肉羊等畜禽品种为重点,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下简称“减抗”),切实提高畜禽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安全、规范、科学使用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十四五”时期我县产出每吨动物产品兽用抗菌药的使用量保持下降趋势,肉蛋等畜禽产品的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 99%以上,动物源细菌耐药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2025 年末,全县 5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科学用药,全面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和“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度。减抗养殖场减抗成效评价达标数不少于实施总数的25%。

二、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1月底)。

制定印发本辖区减抗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生态保护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机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

(二)全面试点阶段(2022年2月-2023年2月)。

根据市工作方案,按照生猪、肉鸡、蛋鸡、肉鸭、肉牛、肉羊6个畜禽品种全覆盖要求,我县遴选泾县徽泾农场和泾县黄村千鹤家禽养殖有限公司2家养殖场开展养殖健康行动试点,县、乡专家帮扶到试点企业。开展减抗成效评价,组织试点企业申报验收;总结完善试点经验,提炼减抗模式,遴选符合实际、操作性强、可复制、可推广的养殖场(户)作为减抗典型案例。

(三)大力推广阶段(2023年3月-2025年6月)。

按照总体目标任务,按年度分批安排好减抗实施进度,推广试点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其中2023、2024、2025年度实施计划不少于全部目标数的 15%、15%、10%;组织实施企业申请开展达标评价考核;对已达标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在全面落实兽用抗菌药减量化措施的同时,每年开展一项专项年活动,其中2023年度开展兽药全程二维码追溯监管活动年、2024年度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技术服务活动年;2025年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提升行动活动年。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7月-2025年12月)。

全面总结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做法,系统梳理各养殖场(户)的模式和经验,完成五年工作总结报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兽用抗菌药经营监管。严格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禁销售促生长类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强化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结果运用,实施“检打联动”,严查隐性添加禁用成分或其他成分。严格落实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确保兽药产品全部赋码上市,兽药经营企业产品入库、出库追溯数据全部准确上传至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加强原料药管理,防止非法流入养殖环节,强化兽药网络销售监督,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违法销售假劣兽药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规范兽药经营企业年度抽查和检查督查工作。

(二)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监管。加强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监管,严厉打击饲料中非法添加药物及违禁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养殖场(户)用药监管,除允许在商品饲料中使用的抗球虫类和中药类药物以外,严禁在自配料中添加其他任何兽药。实施年度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及时掌握风险因子,控制残留风险。建立实施养殖场(户)“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将其作为自主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重要依据。在养殖场(户)出售畜禽及其产品时,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对用药记录等养殖卫生档案进行查验核对。加大惩戒力度,对违规用药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三)加强养殖减抗技术指导服务。成立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专家技术小组,建立县、乡专家结对帮扶联系试点企业制度,为畜禽养殖减抗行动提供指导服务。实施“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公益接力行动,组织引导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农户方式,邀请专家进村入户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逐场逐户推广普及科学用药知识和技术,力争“十四五”末实现对规模养殖场技术指导服务全覆盖。

(四)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强化养殖主体、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将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相关技术规范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课程体系,并作为乡村兽医、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科普宣传规范用药知识、轮换用药原则、精准用药方法等,提高从业人员规范用药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压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兽药使用记录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等安全使用规定,做到不超范围、超剂量用药。

(五)构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激励机制。支持养殖场(户)选用安全高效低残留兽用抗菌药替代产品,鼓励各地统筹基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等相关项目资金,对推广使用兽用中药等替代产品力度大、成效好的养殖场(户)给予奖励和补助。

(六)开展减抗成效评价和推广典型模式。将减抗达标作为创建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的重要参考,在涉农项目申请等方面,对减抗达标养殖场(户)给予政策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乡开展减抗工作,并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养殖场,给予适当奖励。及时总结提炼养殖减抗经验做法,遴选一批减抗典型案例,多方式宣传推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事关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是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省、市、县三级方案,确定好目标任务,排好时间表,做好路线图,制定具体工作规划,以规模养殖场为单元,建立台账,明确具体负责人、联络人。

(二)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各地要建立健全内部协作、协调联动、专家服务、定期调度、考核激励等制度,全面发挥部门主动性,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精准发力,全力推进。要对照目标任务,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培训,切实抓好试点和推广工作。要加大政策支持,鼓励企业争创省级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达标企业,对达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组织开展促生长类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兽药二维码追溯等系列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认真总结经验,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各地要密切配合,强化协作,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养殖减抗经验做法,以便广泛宣传、全面推介。要求各乡镇每年10月5日前将当年减抗工作实施进展情况报送至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联系人:童维武;电话:0563-5021503。

 

 

附件:  1、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指导原则

2、泾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1

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指导原则

 

养殖场(户)应根据畜禽养殖环节动物疫病发生流行特点和预防、诊断、治疗的实际需要,树立健康养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从“养、防、规、慎、替”五个方面,建立完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狠抓落实落地,提高饲养管理和生物安全防护水平,推动实现本场(户)养殖减抗目标。

一是“养”,即精准把好养殖管理“三个关口”。把好饲养模式关,明确不同畜禽品种的饲养方式,精细管理饲养环境条件;把好种源关,有条件的应选取优良品种和品牌厂家的畜禽,要按批次严格检查检测苗种健康状况,防止携带垂直传播的病原微生物;把好营养关,根据畜禽不同阶段的营养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饲料配方,保证营养充足均衡,实现提高畜禽个体抵抗力和群体健康水平的目的。

二是“防”,即全面防范动物疫病发生传播风险。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生物安全理念,着力改善养殖场所物理隔离、消毒设施等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执行生物安全防护制度和措施,按计划积极实施疫病免疫和消杀灭源,从源头减少病毒性、细菌性等动物疫病影响。

三是“规”,即严格规范使用兽用抗菌药。严格执行兽药安全使用各项规定,严禁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品、假劣兽药;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休药期等制度,按照兽药标签说明书标注事项,对症治疗、用法正确、用量准确,实现“用好药”。

四是“慎”,即科学审慎使用兽用抗菌药。高度重视细菌耐药问题,清楚掌握兽用抗菌药类别,坚持审慎用药、分级分类用药原则,根据执业兽医治疗意见、药敏试验检测结果等,精准选择敏感性强、效果好的兽用抗菌药产品;谨慎联合使用抗菌药,能用一种抗菌药治疗绝不同时使用多种抗菌药;分类分级选择用药品种,能用一般级别抗菌药治疗绝不使用更高级别抗菌药,能用窄谱抗菌药就不用广谱抗菌药;增加动物个体精准治疗用药,减少动物群体预防治疗用药,实现“少用药”。

五是“替”,即积极应用兽用抗菌药替代产品。以高效、休药期短、低残留的兽药品种,逐步替代低效、休药期长、易残留的兽药品种。根据养殖管理和防疫实际,推广应用兽用中药、微生态制剂等无残留的绿色兽药,替代部分兽用抗菌药品种,并逐步提高使用比例,实现畜禽产品生态绿色。

 

 

 

 

附件2

 

泾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李奕江    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长

副组长:丁小伍    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王淮周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胡立新    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主任

 员:管松青    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副主任

傅大华    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副主任

        束光明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

陈春苗    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兽医股股长

 璐    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办事员

童维武    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办事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傅大华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