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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111-0009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耕地卫片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秘〔2021〕115号
发文日期: 2021-11-01 发布日期: 2021-11-19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关于印发《泾县耕地卫片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9 17:14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泾县耕地卫片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1日










泾县耕地卫片监督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决策部署,加强耕地保护监督管理,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耕地卫片监督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自然资耕〔202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在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统一组织下,通过比对不同时期卫星遥感影像,举证核实疑似问题卫片图斑,监督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利用情况,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肃查处和整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粮食安全。每年上半年,主要分析耕地变为林地、园地、草地以及设施农业等非耕地情况,研判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每年底,运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土地卫片执法成果,综合评估各乡镇耕地保护情况特别是耕地转为非耕地有关情况并向县政府汇报,对典型问题案例公开曝光。

二、工作目标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确定的真实耕地状况为本底,以优先保障粮食安全、确保全县范围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减少、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目标,重点监督以下内容:

(一)在耕地上绿化造林情况;

(二)在耕地上建设绿色通道情况,含铁路、公路、河渠两侧和水库周边等植树情况;

(三)在耕地上种植果树、茶树,兴建坑塘水面等情况;

(四)在耕地上种植人工草皮情况;

(五)在耕地上挖湖造景情况,含人工湖、湖库塘拓宽等情况;

(六)在耕地上修建乡村道路,建设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等情况;

(七)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中监测发现但未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的其他耕地变化。

三、工作安排

(一)接收交办。

1、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收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疑似问题图斑,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逐一核实,并将所有疑似问题图斑纳入到局“一张图”管理,交所在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核实整改。

2、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购买式服务获取卫星遥感影像等方式,构建以卫星遥感监测为主的现代化监测体系,通过前后时相影像比对分析,提取疑似违法用地图斑信息,交所在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核实整改。

(二)核实整改。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辖区内疑似问题图斑逐个现场核实,重点对耕地变为林地、园地、草地、绿色通道、挖湖造景、乡村道路以及设施农业用地、建设占用等非耕地情况进行核实。对核查属实的图斑,及时予以制止并整改;对有异议的或已经整改纠正到位的问题图斑,及时通过“I自然”耕地卫片监督系统进行举证;违法案件线索,应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严肃查处。

(三)成果提交。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填报主责单位,要对填报数据认真组织自检,并对图斑判定、系统录入、数据上报等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填报单位上传数据进行初审和研判,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与上级审核部门做好对接工作。

(四)数据管理。县自然资源规划信息编研中心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底图,根据耕地卫片监督结果以及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等数据,适时动态更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耕地卫片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全县耕地卫片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对本辖区耕地卫片监督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县直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本辖区耕地卫片监督工作,切实做到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到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耕地卫片监督工作中的技术支撑,有条件的乡镇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耕地卫片监督工作中的技术和业务支撑问题,推进耕地卫片监督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二)强化执法监管。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未经预审与规划选址的,发改部门不得批复可研;用地未经批准的,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不得办理规划许可,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不得予以招投标,住建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动工建设。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在耕地卫片监督中发现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民生、环保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违法违规占地建设的,在依法查处基础上,将问题线索移交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依法依规整改,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并做好用地要素服务保障工作。

(三)严肃查处整改。各乡镇政府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把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作为衡量一个地方耕地卫片监督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行为,有效处置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违法占用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行为,该拆除的要拆除,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县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城管执法、水利、林业、等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做好违法用地行为查处工作,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同时,耕地卫片监督工作情况纳入到县政府对各乡镇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坚决兑现奖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乡镇政府耕地保有量的考核,对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耕地卫片监督结果,作为考核各乡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重要依据。


附件:泾县耕地卫片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泾县耕地卫片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 晨 县政府

副组长:何俊中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 员:郑光华 县政府办

朱林华 县法院

王亨英 县检察院

左来新 县发改委

朱建华 县公安局

胡兆生 县民政局

李茂林 县司法局

熊志明 县财政局

陈 川 县住建局

萧 军 县交运局

金 迪 县农业农村局

吴治国 县水利局

陈 胜 县林业局

伍德龙 县城管执法局

郑 蓉 县生态环境分局

王 强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徐冬成 泾川镇

王 乐 云岭镇

李 晅  茂林镇

涂永成 榔桥镇

都令迟 桃花潭镇

任 飞 丁家桥镇

彭超胜 黄村镇

王德林 蔡村镇

王 胤 琴溪镇

吕相农 昌桥乡

程 坤 汀溪乡

吴云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云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耕地卫片监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