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为扶持我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提升我镇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根据泾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泾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泾农【202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安排
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安排表
镇
申请服务内容与规模
无人机作业
农产品代加工
农作物秸秆利用
机械栽植
(亩)
其它服务
播种
施肥
病虫防治(亩)
加工类型
面积
机械收储
粉碎还田
茶树修建
蔡村镇
2000
20000
0
三、实施内容
1.以支持粮食生产服务为主,兼顾茶叶、
蔬菜等特色产业。生产托管项目要重点支持小农户自愿接受集中连片的全程托管服务。
2.择优选择一批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
专业服务组织和具备服务能力的集体经济组织等为项目实施
服务主体。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开展服务或组织农民接
受服务。鼓励服务组织在本县范围内跨乡镇开展作业,各乡
镇应为开展跨区作业的服务主体做好服务。规模经营主体“自我服务”或“相互服务”的不准纳入补贴范围
3.主要支持农作物机械栽植和播种、机
械施肥、机械病虫草害等防控、秸杆机械打捆收储与粉碎还
田、农产品代加工等关键环节。
4.补助标准
服务面积折算系数为无人机作业(播种、施肥、防治)=0.1×服务面积;茶叶加工=0.36×服务面积;秸杆综合利用=0.27×服务面积;机栽(茶叶修剪)=0.27×服务面积。补助标准:机械栽植每亩补助暂定35元;无人机防治、播种和施肥每亩次补助暂定8元;机收秸杆和粉碎还田,每亩补助暂定25元;茶叶代加工6公斤折算成一亩,每亩补助暂定35元。全程机械化(包括耕、种、防、收四个环节)每亩补助暂定100元。
如果当年服务面积超额完成,亩补助标准依据此环节安
排资金总量除以实际服务面积。如果当年服务项目资金结余,
可结转至下年用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四、实施时间及步骤
2021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底,实施步骤总体分确定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绩效评价五个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注重宣传引导。
(三)严格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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