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王清宪省长在省政府研究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上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关于打造“三地一区”的部署要求,加快壮大多层次资本市场。为落实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部署和更好地推进我市企业上市挂牌及直接融资,助力宣城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也是更好完成省对市考核任务,我局牵头起草本文件。
二、起草过程
市金融监管局参考借鉴江苏省、浙江省等地做法,结合本市工作实际,起草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城市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三地一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021年5月起陆续征求社会公众、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园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意见,并结合征求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开发布。
三、工作目标
把推动资本市场发展、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作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培育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上市公司10家以上,累计实现直接融资500亿元以上。
四、主要内容
第一条规定了工作目标。
第二条规定了主要举措。
第1点规定了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建立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库,明确对入库企业的支持政策。
第2点至第4点规定了支持我市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并根据企业上市挂牌不同成本给予一定奖补。
第5点规定了鼓励域外上市企业迁址我市,并对满足相应条件的迁址企业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第6点规定了鼓励企业在省股交中心挂牌,对挂牌且股改的企业按照不同模式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第7点至第9点规定了鼓励上市企业再融资,支持非上市企业发行债券、票据和各类新型金融工具,对满足相应条件实现直接融资的上述企业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第10点和第11点规定了市直各单位对上市及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各项服务。
第三条规定了本意见有效期、责任分工、特别条款及其他相关事项。
五、保障措施
此项工作由宣城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市上市办(市金融监管局)承担具体协调联络工作,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及相关园区要对照任务分工,抓好意见落实。
六、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政策有效期内因上级政策变更或资本市场改革,导致政策难以兑现的,由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一事一议”研定。
七、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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