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社会扶贫处的要求,现将今年以来泾县消费帮扶工作开展及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点产品认定情况:根据国务院扶贫办、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消费扶贫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4号)、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细做实消费扶贫行动有关事宜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1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13号等文件,以及《安徽省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工作指南》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截至目前,我县已有94家企业、合作社等195款产品分7批次顺利通过认定,并及时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向社会公布。近期通过摸排,遴选推荐5款农副产品,按程序申报重点产品认定,目前省级已审核通过。
二、重点产品销售情况:截至目前,我县重点产品累计销售额达到8.8亿元,其中今年以来销售额达5亿元。2021年上半年在合肥地铁“消费扶贫专列”上刊上线消费帮扶重点产品数量6个21款,销售额达1420万元。
三、“三专”推进情况:我县现有直连直报专柜数67台、专馆14个、专区5个。今年以来我县不断优化“专柜、专馆、专区”运营与维护,目前专柜累计销售重点产品9.425万元,专馆累计销售重点产品466万元,专区销售重点产品64万元,已经采购832脱贫县重点产品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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