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泾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参加县政务公开第三方检测整改工作。
二、补充新设重点栏目内容。
三、微信公众号
“泾县财政”微信公众内容已按政务新媒体管理检查要求进行了信息推送。
四、其他政务公开办安排的工作事项
其他政务公开办临时要求的对公开文件进行修改或报送相关材料,已按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完成。
财政信息管理中心
202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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