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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112-0011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省级试点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秘〔2021〕131号
发文日期: 2021-11-26 发布日期: 2021-12-17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关于印发《泾县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省级试点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7 14:57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泾县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省级试点县工作方案》业经县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26日






泾县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省级试点县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妇幼保健、血站、院前急救机构实行“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20〕25号)、《关于印发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试点县的通知》(皖妇幼函〔2021〕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妇幼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妇幼运行新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薪酬待遇,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激发妇幼机构发展活力,贯彻落实“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加快推进“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建设,全面落实政府对县妇计中心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妇幼保健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打造一支“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的人才队伍,推动我县妇幼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激发机构内在活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激励(两个允许)”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县妇计中心的公益性质,落实政府办医职责,完善财政补贴机制,激发妇幼保健机构改革发展的内在活力。

(二)坚持正向激励,合理确定绩效总量。建立健全县妇计中心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医疗保健工作人员积极性,提升县妇计中心的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构建定位清晰、功能健全、分工合理、连续协同的健康服务网底。综合考虑县妇计中心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医疗保健服务绩效考核情况、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合理核定县妇计中心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

(三)坚持分类实施,强化绩效考核管理。按照岗位类别、职称级别、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水平,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建立完善绩效考核评价长效机制,绩效工资总量实际发放水平与绩效考核、等级评价结果挂钩,考核结果与特色专科建设、业务数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挂钩,凸显激励导向作用。

(四)坚持政府主导,落实财政保障政策。落实政府对县妇计中心的投入保障政策,保障县妇计中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保障县妇计中心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紧急救治、支农、对口支援、健康扶贫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6月底前,泾县妇计中心试行“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合理核定绩效工资量,建立适应机构发展的绩效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发展有活力、医务人员添动力、服务能力得提升。

到2025年,通过实施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争取达到二级妇幼保健专科医院评价标准,医务人员绩效工资逐步增长,人才队伍更加稳定,医务人员积极性充分调动,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的目标,同步开展总结评估,健全完善绩效工资考核长效机制。

四、重点任务

(一)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落实县财政经费保障基本功能。

1、落实政府办医职责。县妇计中心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经费,县财政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予以科学测算并足额安排。

2、落实专项补助经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民生工程项目补助等专项政策性补助经费,由县财政给予足额补助。

3、落实人员及公用经费。县财政局按照公益一类全额保障政策,参照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核定县妇计中心公用经费。在编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含人员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及各类考核奖励等),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福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五险一金”。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县相关规定执行。积极推进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所需经费财政全额安排,人员培训经费按照相应人才培养规划合理安排补助。

(二)实行二类绩效管理模式,发挥绩效工资分配导向作用。

1、收支结余用于绩效奖励。鼓励县妇计中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资源,开展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合理拓展业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通过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实现收支盈余,结余资金在扣除医疗成本、事业发展基金以及医疗风险金等资金后,主要用于绩效奖励。

2、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参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结合单位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收支结余情况,每年核定一次绩效工资,所核定绩效工资不得突破我县公务员津贴补助平均水平的2倍。

3、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在现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不变的基础上,提高内部分配自主权,在确保医务人员队伍稳定,保证工作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泾县妇计中心可结合单位实际,按照岗位类别、职称级别、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等自主决定内部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不含地方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等政策性奖励),经绩效考核后发放。绩效分配办法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4、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县卫健委牵头制定考核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并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挂钩。县妇计中心要完善内部考核机制,建立医务人员品格诚信信息档案,依据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管理岗位任务、特色专科建设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情况,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收入、职称晋升挂钩,并向特色专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绩效与药品及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成立“泾县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省级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县人社局负责牵头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绩效工资核定工作;县委编办负责牵头人员编制核定工作;县财政局落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保障责任,并共同做好绩效工资核定工作;县卫健委负责指导县妇计中心制定完善本单位绩效分配办法,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并加强考核,指导其搞好内部分配工作。县人社、财政、卫健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改革氛围。大力开展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政策培训和解读,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大对亮点和经验的宣传力度,为加快推进 “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县卫健委要加强对县妇计中心的指导,确保改革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同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加大督查力度,以督导、通报、约谈等形式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积极争取资金,推进十四五期间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牵头,积极争取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项目,组织相关部门解决建设用地、项目可研、评审、配套资金等前期准备工作,对接有资质、有经验的妇幼保健院建筑设计专业机构,规划建设一座功能齐全、结构合理的妇幼保健专科医院,从根本上解决我县妇幼保健全程服务和一体化管理问题。


附件:


泾县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省级试点县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素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曹 斌   县卫健委主任

查旭光   县人社局局长

丁荣中   县财政局局长

许金昌   县委编办主任

桂祖凌   县发改委主任          

何俊中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蒋光庭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高 静   县卫健委党委委员

刘 超   县卫健委党委委员

王 静   县人社局征缴中心主任

卫跃华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梅 龙   县委编办业务科科长

刘 欢   县发改委综合规划股股长

周 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制股股长

肖 夷   县住建局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

陈加宾   县妇计中心主任

张红霞   县卫健委妇幼健康股股长

丁梦君   县卫健委办公室主任

王 俊   县卫健委规信股股长

左凤云   县卫健委基卫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静同志兼任,陈加宾、张红霞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妇计中心,负责泾县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省级试点县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