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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昌桥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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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昌桥乡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老年人福利补贴】昌桥乡2021年老年人福利申请指南及补贴标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27 14:40
【老年人福利补贴】昌桥乡2021年老年人福利申请指南及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21-05-27 14:40 来源:泾县昌桥乡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做好2021年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县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泾政办[2012]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就2021年度高龄津贴的申请、审核、审批和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县高龄津贴执行的标准及方式

2021年,我县高龄津贴执行的标准为:80周岁(含)-99周岁(含)老年人每人每月30元;100周岁(含)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高龄津贴的执行时间为老年人年满80或100周岁的当月,发放方式为滞后补发,老年人如在应发放年度内死亡,从其死亡后的第二个月起不再计发。

二、本年度高龄津贴的申报补贴范围及申报期限

本年度申报高龄津贴的范围为1941年7月31日(含当日)前出生的高龄老人;本次津贴补贴时段为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本年度申报审核期限为2021年8月1日至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各村(居)应在正式上报前,提前接受村(居)民申请,并适时开展信息比对,确定享受高龄津贴的时长。

三、已享受高龄津贴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

对已在册领取高龄津贴的人员,由户籍所在乡镇统一进行资格认证。对已经死亡或户口迁出本县的,严格按规定从死亡或户口迁出的次月起停发津贴,上报花名册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死亡或户口迁出时间,并请维持原申报名单顺序。

四、新申请对象的申报审核工作

申请享受高龄津贴的人员,需提供申请表、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存折复印件(乡镇的在邮储银行、农商行任选一行,机关单位的在邮储银行、建行任选一行)各一式三份,申报材料请按花名册顺序理顺。

五、原贫困人口及县直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申报工作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高龄津贴的申报和发放需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对于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届时达到80周岁的高龄老人,各乡镇要主动通过户籍信息进行比对,并及时帮助申报,确保一个不漏。县直各单位要主动引导本单位、本系统退离休人员到户籍所在社区申报高龄津贴。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确定专人收集本单位高龄老人的相关申报材料,帮助他们向户籍所在社区统一申报。县民政局只接受乡镇汇总申报,不再接受县直单位单独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