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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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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专家解读)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股股长黄爱武:解读《泾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26 15:08
(专家解读)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股股长黄爱武:解读《泾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26 15:08 来源:泾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省委一号文件提出,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对其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2021年省委一号文件提出,深入实施城乡冷链物流建设行动,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建设。2021年6月,安徽省制定发布《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我县从2020年开始冷链物流摸底工作,2021年7月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及我县实际情况及,制定发布《泾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围绕茶叶、蔬菜、水果,兼顾优势特色种植品种。2021年我县支持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0个,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并且主体建设通过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APP或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APP进行自主申报、提出验收申请等。


解读人:黄爱武;解读机关:市场信息股;联系方式:0563-2384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