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民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民政局> 政策解读> 其他解读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285D/202105-00086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专家解读】泾县民政局、县政协委员吴非同志解读《泾县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办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28 14:21
【专家解读】泾县民政局、县政协委员吴非同志解读《泾县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05-28 14:21 来源:泾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我县在什么样的决策背景和政策依据下制定《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办法》

      答:我县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规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的有关要求,保障特困人员老有所养,经过县民政局与县财政局两家共同研究,制定本办法的。

       问:在制定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办法》的意义和总体是怎么样考虑的?        

       答:我县为了提升全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水平,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力求通过“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的方式,推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革发展制定该办法的。

       问:这次制定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办法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我县是按照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民福函〔2015〕471号)要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供养服务质量、内部管理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和组织保障力度,由低至高划分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按照安徽省财政厅、民政厅《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2064号)规定,依据等级评定结果,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按星级高低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按类别实施综合定额补助管理。

      问:这次泾县出台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办法》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县民政局负责编制实施内容、制订管理制度和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助资金,并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健全落实机制。乡镇人民政府是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营维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的组织领导、审定规划以及配套资金、建设用地的落实等事项,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履行职责。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加强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的考核,切实保障特困对象基本生活权益。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审计、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对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