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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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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2XU/202203-0008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开展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泾卫健老龄[2022]29号
发文日期: 2022-03-14 发布日期: 2022-03-1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泾县开展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4 16:26 来源: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泾县开展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申报创建。

 

 

 

                          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泾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泾县开展示范性

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卫健委、省老龄办《关于开展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卫老龄秘〔2021〕36 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卫健委、市老龄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完善机制体制、创新发展模式、营造良好创建氛围,扩大老年人参与社会、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为老服务科技化水平,让更多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实现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为加快建设健康泾县作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目标

总体目标:提升我县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在居住环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探索建立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全县建成不少于5个省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到2030年,全县城乡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35年全县城乡实现老年友好型社区全覆盖。

三、申报条件

(一)符合《全国(省)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标准(试行)》且有一定示范性。

    (二)社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规范,符合《安徽省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标准》。

    (三)“智慧助老行动”进社区常态化开展,活动内容丰富,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成效显著。

四、工作任务

(一)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支持对老年人住房的空间布局、地面、扶手、厨房设备、如厕洗浴设备、紧急呼叫设备等进行适老化改造、维修和配备,降低老年人生活风险。建立社区防火和紧急救援网络,完善老年人住宅防火和紧急救援救助功能。定期开展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含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家庭用水、用电和用气等设施安全检查,对老化或损坏的设施及时进行改造维修,排除安全隐患。加强社区生态环境建设,大力绿化和美化社区,营造卫生清洁、空气清新的社区环境。

(二)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出行。加强老年人住宅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重点对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进行改造,保障老年人出行安全。加强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信息化设施、服务设施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和场所的无障碍建设。新建城乡社区提倡人车分流模式,加强步行系统安全设计和空间节点标志性设计。

(三)提升为老年人服务的质量。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定期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为患病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制定满足不同老年人群营养需求的改善措施。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内部建设医养结合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健康养老服务。利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及社会化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浴助洁、紧急救援、康复辅具租赁、精神慰藉、康复指导等多样化养老服务。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定期巡访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含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的工作机制。

(四)扩大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引导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活动,参与社区公益慈善、教科文卫等事业,支持社区老年人广泛开展自助、互助和志愿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因地制宜改造或修建综合性活动场所,配建有利于各年龄群体共同活动的健身和文化设施,为老年人和老年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经费保障,满足老年人社会参与需求。

(五)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励社区自设老年教育学习点或与老年大学、教育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合作在社区设立老年教育学习点,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有效整合乡村教育文化资源,发展农村社区的老年教育,以村民喜爱的形式开展适应老年人需求的教育活动。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手段,积极开展老年人思想道德、科学普及、休闲娱乐、健康知识、艺术审美、智能生活、法律法规、家庭理财、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的教育。鼓励老年人自主学习,支持建立不同类型的学习团队。组织多种形式的社区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加大对“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宣传。开展有利于促进代际互动、邻里互助的社区活动,增强不同代际间的文化融合和社会认同。

(六)提高为老服务的科技化水平。提高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利用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有效对接服务供给与需求信息,加强健康养老终端设备的适老化设计与开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依托智慧网络平台和相关智能设备,为老年人的居家照护、医疗诊断、健康管理等提供远程服务及辅助技术服务。开展“智慧助老”行动,依托社区加大对老年人智能技术使用的宣教和培训,并为老年人在其高频活动场所保留必要的传统服务方式。

五、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示范创建阶段(2021-2022年)。2021年启动全县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2022年,每个乡镇申报名额1—2个,县卫健委(老龄办)对申报社区进行评选,择优推荐至市卫健委(老龄办)。全县建成1个省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或国家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为全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阶段:示范推进阶段(2023-2025年)。进一步推进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2023-2025年,在全县再创4个省级乃至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第三阶段:总结深化阶段(2026-2030年)。认真总结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经验和模式,加强舆论宣传,扩大创建范围,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到2030年底,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全县覆盖率达到50%以上。

第四阶段:全面评估阶段(2031-2035年)。加强分类指导,大力推广创建成功经验和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创建效果评估,进一步扩大创建的覆盖面。到2035年底,全县城乡社区普遍达到老年友好型社区标准。

五、创建流程

(一)制定计划与组织推动。在示范创建和示范推进阶段,县卫健委(老龄办)制定实施方案,牵头协调相关事宜,指导创建活动开展;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创建工作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每年向县卫健委(老龄办)推荐符合条件的示范性社区参加评选。在总结深化及全面评估阶段,各乡镇要扩大创建范围,建立社区创建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年度创建任务和创建重点社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预期实效。

(二)申报审批与择优推荐。各乡镇要按照全国(省)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估表(附件1、2)对辖区内申报的社区开展自评,自评后上报,上报前要求在本社区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社区,填写全国(省)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申请表(附件 3),向县卫健委(老龄办)报送申报材料,经初审、公示后,由县卫健委(老龄办)择优上报市卫健委(老龄办)复审;最后由市卫健委(老龄办)统一推荐参加全省、全国示范型老年友好型社区评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卫健委成立创建工作指导组,具体负责创建实施工作。各乡镇要充分认识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工作作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一项具体举措,纳入当地重点工作任务,加大投入保障,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持续、深入开展。

(二)强化指导检查。各乡镇要加强对社区创建工作的督促,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及时反馈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与做法。县卫健委(老龄办)将围绕创建标准、评分细则等内容对负责创建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加大对申报社区的指导力度,了解创建工作进展,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乡镇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审核的工作程序开展申报工作。被推荐社区的创建工作情况要按程序逐级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

(四)营造创建氛围。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媒介,大力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幸福老年人”的理念,广泛宣传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同时要做好文字、照片、视频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和报送等工作。

(五)按时推荐上报。各乡镇要确定一名联络员,3月10日前,联络员信息表(附件5)报送至县卫健委(老龄办)。3月20日前,各乡镇按规定格式报送申请表(附件3)、推荐汇总表(附件4)和创建活动相关图片(每个社区不少于6张,JPG格式,每张不小于2M,并加注文字说明,如条件允许,也可提供相关视频资料)。每个社区的申请表文件命名为“**社区申请表”,将每个社区照片、视频等资料打包命名为“**社区宣传资料”,统一保存在“**乡镇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申请表”文件夹中。

本次创建活动相关材料实行无纸化报送,请各乡镇将Word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汇总打包后统一报送。逾期未报视为弃权。其它年度的推荐上报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章维生,电话:2383021邮箱:jxwsjws@126.com。

 

附件:

1.全国(省)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估表(城镇社区)2.全国(省)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估表(农村社区)

3.全国(省)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申请表

4.全国(省)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推荐汇总表

    5.联络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