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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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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9884796/202202-00010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泾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关于征求《泾县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25 09:08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关于征求《泾县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5 09:08 来源:泾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充分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泾县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方案》全文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25日。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意见征集方式

    1、书面信件:地址:泾县开发区管委会五楼泾县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黄超,邮政编码:242500。

    2、联系电话:5035831  传真:5031543

    3、电子邮箱:hc667716@126. com



起 草 说 明


    2020年6月16日,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中国地震局联合印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及创建标准,明确要求“在各级减灾委员会组织领导下,地方应急管理部、气象、地震、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日常管理工作”。
    2021年3月25日,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消防救援总队下发《关于做好 2021 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推荐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建工作与今年开展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机结合,扎实推进我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2021年4月29日,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宣城市气象局、宣城市地震局、宣城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宣城市2021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应急、气象、地震部门、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加强会商沟通,实现防灾减灾资源共享;继续加强与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沟通协调,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努力形成强大合力。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该《实施方案》。



泾县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增强我县城多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预防、 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防护知识,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 徽省气象局、安徽省地震局、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 2022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应急函〔2022109号)文件、宣城市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地震局,市消防救 援支队关于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指导意见,参照《全国综合 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综合减灾示范 社区创建工作,以提高城乡社区应对各种突发性灾害的快速反应 和救助能力。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 灾害风险转变"的防灾减灾工作方针,以构建和谐社区为主线, 以普及灾害预防、应急救援知识和救助技能为重点,以深入开展 应急科普宣教活动为载体,普及防灾灾知识,提高社区居民防灾 减灾意识,提高城乡社区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全面提高社区防灾 减灾能力,维护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创建目标

根据《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按照典型示 范、稳步推进的方式,结合我县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区 运作、社会协同的全社会参与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地开展防灾减 灾宣传,不断完善社区防灾减灾应急处置预案,健全社区防灾减 灾队伍,形成减灾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应对各种灾害的能力, 提升社区综合减灾水平。力争202211月以前,全县创建“全 国综合灾示范社区''数量增加到1个,全县创建“全省综合灾示 范社区"数量增加到1个。通过创建,力求达到居民对社区减灾 状况满意率大于70%,不发生因灾造成的较大事故。

三、创建任务

一)  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构。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减灾领 导机构,及时制定“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 督促辖区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组成减灾协调 机构,明确减灾目标,制定减灾计划和实施方案,使减灾工作做 到组织到位,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二)  修订村(社区)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各乡镇 要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案》、《国家自然灾害助应急 案》以及县政府编制的应急预案,综合社区所在区域环境、灾害 发生规律和社区居民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社区灾害应急救助 预案,进一步明确村(社区)灾害应急的组织指挥体系、职责任务、 应急准备、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应急响应、群众转移安置、灾 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内容,并组织村(社区)居民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使社区居民掌握必要的紧急疏散、自救自互、医疗 救护等技能,以及消防灭火、电力抢修、煤气抢修等急技术。

三)  设置各种社区减灾避灾(难)场所和设施。加强防灾减 灾基础工程建设。一是设置社区灾害避难场所。主要做法1.利 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等空旷地划定避灾(难)场所;2. 指定具有抗震、抗台风、耐燃烧等性能良好的大型公共设施作紧 急情况时的避灾(难)场所;3.在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和地段划定 紧急疏散通道;4.保持避灾(难)场所及紧急疏散通道的完好, 并按照规范设置明显标志。二是购置急救器材、照明器材、灭火 器材、逃生设备等必要的防灾减灾设备,要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 至少购置两种以上的防灾减灾设备。三是设置逃生导向标志等设 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四是治理社区灾害隐患点,尽早排除 各种灾害隐患。

四)  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 育可以在每年的“5. 12防灾减灾日"期间统一组织防灾减灾宣 传,或者平时由各社区结合实际分别进行。可采取专家讲座、文 艺表演、播放专题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流动宣传车、出版黑 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和挂图、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 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社区减灾宣传,对社区居民进行减灾安全 教育,使社区居民了解减灾知识,增强减灾意识。宣传教育的内 容主要是宣传防灾减灾的法律法规,防灾避灾的常规知识,逃生 自救互救技能技巧等。

五)  督促辖区家庭做好防灾准备。结合社区自然地理条件 和面临的主要灾害风险,针对家庭成员、住宅、环境等具体情况, 制定多种紧急避险方案,编列紧急情况下携带物品清单,配备必 要的灭火设备、逃生工具、对外联络工具等应急设备。

六)  组建社区减灾志愿者服务队伍。各社区都要组建一支 10人以上的社区减灾志愿者服务队伍,人员主要由村组干部、 基层民兵和其他志愿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结合社区实际情况, 参与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遇有灾害事件及时汇报,同时协助社区 做好灾害应急准备、紧急救援和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七)  建立灾害信息报告、告知制度。各社区要建立专取或 兼职灾害信息员队伍,适时组织专业培训和参加技能鉴定,确保 能及时、准确提供灾害性预报预警、灾情的第一手信息。各乡镇 要将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群众紧急转移安 置等社区灾害的相关信息,通过各种传媒途径及时告知社区居 民,确保社区居民快速有效获取灾害信息。

八)  强化弱势群体应急保护措施。在遇有灾害紧急情况时, 要对儿童、老年人、病患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采取有效的保护 措施,切实保证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救助和妥善安置。

四、申报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有关要求

各乡镇要结合具体实际,利用现有条件资源,因地制宜开展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工作,选择基础条件好、管理规范的(村)社区, 争创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单位。具体申报条件和申 报程序安排如下:

(-)申报条件

1. 申报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必须具备《全国综合减 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规定的10项基本条件,9项基本要 素评分达到80分以上,且社区减灾工作要有示范引领作用。

2. 推荐评选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单位,必须是已获得全 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或全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称号。

3.  拟申报社区近3年来,未发生严重的影响平安建设问题、 重大人防事故、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亡人火灾事故以及重大 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工作中造成责任事故等,并与当地公安、人 防、生态环境和消防救援等部门会商研判确认。

(二)申报程序

1.  遴选推荐1月〜7月初)

①动员部署11日〜320日)。各乡镇成立创建综合减 灾示范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 理办法》,结合本乡镇实际,编制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方 案。

⑵初步遴选320日〜430日)。各乡镇积极动员具备 条件的社区做好申报创建,并对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 标准》的10项基本条件和9项基本要素,推进各项创建工作落 实。430日前,各乡镇开展示范社区自查险收。并根据自查 情况,查缺漏,及时整改,完善各项工作档案。

(3县级初选515日前)。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县 科商经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各参评社区进行初 选,对照评分细则逐项进行打分,并确定推荐上报的社区名单。

④市级复选530日前)。市级以多部门联合考评或第三 方评估形式,对各参评社区进行初选,按照严格标准、注重质量 的原则,初选评分在70分以下的社区一律不向上推荐。

O推荐上报65日前)。以县应急局、县科商经信局、县气 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发文的形式向市应急局、市气象局、 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推荐上报社区创建名单。正式上报后, 不再补报推荐,因特殊原因参评社区可选择退出。

      2. 巩固提高7月至9月初)

07月底接受县应急局、县科商经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 救援大队组织的自评互评检查,815日前,将自评互评的情 况报市应急局。8月底前,对社区创建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打分, 并作为向市级推荐排序的依据。

3. 总结验收9月至10月初)

⑦省级验收。9月份,省应急、气象、地震、消防对各地创 建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和第三方评估,并推荐表彰。

®材料申报。拟获评社区于105日前登陆“全国综合减 灾示范社区申报展示管理系统",完成申报材料在线填写工作(如 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对 于创建平安社区,维护社会稳定,保持我县经快速发展,具有十 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提升创建质量。

(二)   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 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措施,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任务。市里已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纳入今年目标考核的重要 评分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依据细则严格较真。

三)  高度重视,加强督导。县应急局、县科商经信局、气 象局、消防部门要加强会商沟通,实现防灾减灾资源共享;各乡 镇要加强对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抓 好试点,树好样板,确保创建成效。要继续加强与民政、红十字 会等部门沟通协调,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努力形成强大合力。

县科商经信局联系人;电话;邮箱;

县气象局联系人;电话;邮箱;

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电话;邮箱。